官庄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204|回复: 4

官庄论坛基本规则总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7 09: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庄论坛基本规则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站域名为:www.gzzbbs.com,中文正式名称为"官庄论坛",可以以"官庄社区论坛"、"论坛"简称本站。

第2条    本基本规则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制定。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和相关法律和法规抵触的基本法条款自动作废。

第3条    官庄论坛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本基本规则。 官庄论坛保留随时修改本基本规则或中断网络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官庄论坛行使修改权或中断服务权利,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本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官庄论坛提供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无条件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随时拒绝接受网络服务。

第4条  www.gzzbbs.com上所有空间皆为官庄论坛所有,官庄论坛面向网友提供所有的空间服务、相应的网络使用及其网络增值服务。官庄论坛全权拥有该网站,有权利用站内空间做任何合法的经营性质行为,并有权随时取消与网站运营利益有根本冲突的相关服务。

第5条    本站使用者使用官庄论坛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官庄论坛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官庄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站使用者因违反本基本规则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官庄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    官庄论坛所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官庄论坛所有,官庄论坛享有对本基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宗旨

本宗旨是本基本规则制订的原则(政策),基本规则(内)其他条款不能和宗旨抵触,否则自动作废。

第8条    遵守法律: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和法规。本基本规则所有条款都不得与本原则抵触,否则自动作废。

第9条    保护网友权利:在不违背总则的原则上,网友享有个人隐私、原创著作权保护等个人权利。网站保留按规则删除、移动、分类、上升、下沉及其他相关管理的权利,为有效保护个人著作权,请网友做好原创文章备份。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10条  站方中立:官庄论坛站方给网友提供各种网络服务,制订公共规定,管理公共区域的秩序。站方在网友之间的冲突,网友与个性版之间的冲突,个性版内部冲突和个性版之间的冲突中保持中立地位,不参与其中。网友的所有言论不代表站方观点。

第11条 提倡网络真实:官庄论坛提倡"上网越久越真实",官庄论坛赋予真实网友最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官庄论坛鼓励网络对真实世界的贴近和模仿,将网络带入现实。以论坛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潜山县官庄镇一网通电脑科技服务部承担相关责任,未经潜山县官庄镇一网通电脑科技服务部批准由论坛网友自行组织的活动由组织者自行负责,潜山县官庄镇一网通电脑科技服务部对活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网友

第12条  本站所有网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和泄露国家机密;严禁发表暴力、***秽、***、迷信、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官庄论坛(www.gzzbbs.com)支持每一个公民在宪法的规定下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官庄论坛所有言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但并不表示我们支持这些言论所代表的观点。本论坛倡导合法、文明、实事求是的发贴原则。不对网友发表的任何攻击性,或侮辱性的信息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发现他人发表带有任何攻击性,或侮辱他人的任何信息,请及时告知论坛管理员或当版版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审核与相应的处理。网友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对其发表在官庄论坛上的任何文字、信息、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声音、影像或其他任何储存形式或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以下统称为"内容"),不论是公开发布或私下传递,负全部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官庄论坛均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因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发表的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官庄论坛无关。用户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或传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或单方承诺的内容;
(2)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内容;
(3)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财产权利的内容;
(4)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或传输可能导致任何电脑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的功能中断、被破坏或被限制的含有电脑病毒或其他电脑密码的内容;
(5)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侮辱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或***秽的内容;
(6) 不在官庄论坛上或通过官庄论坛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教唆他人犯罪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7) 不在官庄论坛上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内容。



第13条 网友在官庄论坛注册需要按照提示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网友有责任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如果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准确,官庄论坛保留结束用户使用本站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在用户需要帮助或者发生纠纷时,因不能确认用户身份及其帐号的使用权利,不能够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帮助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14条 未经用户授权,官庄论坛不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注册资料,除非基于下述原因: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及其他权力机构的要求,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3) 为维护官庄论坛的商标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4)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公众的安全;
(5)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第15条 任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指定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监护人有权拒绝本网站与其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联络。

第16条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官庄论坛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用户将对其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17条 每个官庄论注册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可随时变更其密码,以保障帐户的安全性。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密码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官庄论坛。




第四章 版权以及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18条 本站网友发布原创文章版权属于作者本人,本站尊重被转贴文章原作者的版权。版主在尊重原作者版权的前提下有权适当修改内容标题。

第19条 经过网友举报或者其他有关单位通知的情况下,站方会对违反第13条的个性版及网友进行相应的降级、关闭等处理。

第20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是:建立该版的精华区,删除违反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不适合在本版出现的文章,举行版内投票,管理版内聊天秩序,组织版内联谊活动等相关事务。而这一切的权利享用不能违反基本法第3条

第21条 在不违反第8条的前提下,版主有权利和义务删除违反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不适合在本版出现的内容;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版内聊天秩序;有权利和义务组织版内联谊活动等相关事务。

第22条 副版主的义务是辅助版主删除不适合的文章,直接对版主负责。副版主直接对版主负责。如因副版主的责任出现任何问题,版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23条 在不违反第8条的前提下,版主有权制定本版的讨论规则和风格,但不得违反基本规则第3条

第24条 版主承担一切因自己在个性版内的行为或管理不当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五章 站方

第25条 本站各项活动、各种群组及团队属于民间自发组织。

第26条 本站担负面向网络用户服务之工作:包括日常站务管理、用户问题解答、授理站内投诉、系统公告、审核帐号、维持站内秩序等工作。

第27条  如因站内管理需要,站方将不定期招聘兼职站务成员,协助站内管理,应聘者本着自愿原则,在任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基本规则或本身职则的活动(包括使用其他ID),否则将被取消站务会成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降至相应等级网友。

第28条  禁止使用本站帐号从事未经允许的商业行为或在版面发表猥亵、***和反动言论以及攻击其他网友。严重违规者将由执行站长警告以至删除其常用帐号。

第29条  本站使用者随意到任何一个版上恶意发表灌水文章、发表含攻击他人内容文章及其它站方认为不当的内容,站方有权将其发表的内容删除并由管理员警告,直至停止其帐号及一切权力。在合法的前提下,同种内容的贴子、毫无意义的、无法确认其真伪的广告贴、重复发贴者,站方有权删除,并警告乃到停止其帐号。

第30条 本站使用者如利用权限使用影响他人活动的有害代码及程序,情节严重经警告无效者,将由站务管委会警告、降低网友等级,直至停止其帐号及一切权力。

第31条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官庄论坛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如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者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官庄论坛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除此外,官庄论坛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官庄论坛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32条 官庄论坛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对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音像)和服务的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官庄论坛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33条 官庄论坛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不发生错误。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官庄论坛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并由用户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官庄论坛对在官庄论坛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第34条 官庄论坛对下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由于用户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2) 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用户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4) 由于使用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提供的内容、信息和服务所受到的任何形式的侵害,不论是物质的或精神的,直接的或间接的。


第35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13条的网友,站方有权作出关版、撤销斑竹、网友降级、协助国家安全部门调查之所有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36条 本基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7条 本基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官庄论坛
2010年12月25日修订

管理员:官庄论坛(QQ:395335507)

网友在本站注册、发表言论,等同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规则。本基本规则由本网站解释、修订。 详细规则请参照官庄论坛发帖与注册规则:http://www.gzzbbs.com/viewthread.php?tid=210


                                                                              
发表于 2010-10-8 09: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遵守
孤独中消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0-8 12: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4 12: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s:2]   支持
发表于 2010-11-5 12: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QQ|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官庄论坛 ( 皖ICP备12011772号 )

GMT+8, 2024-4-29 19:15 , Processed in 0.06747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