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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综合门户网发帖与注册规则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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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1: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庄论坛发帖与注册规则细则,请务必遵守 !
第一章、发帖细则总则
第 1条 本网站中文正式名称为“官庄综合门户网”,域名为www.gzz.so。在站内,可以以“官庄网”或“官庄论坛”简称本站。无论站内站外,域名www.gzz.so ”都可以简称为" gzz.so","gzz",大小写不区分。其他的各种称呼及错字别字均与本站无关。

第 2 条 本规则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制定。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站使用者因违反本站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3 条 官庄综合门户网是一个交互式的社区,其宗旨是建立一个相互奉献、互帮互助的网上虚拟社区。

第 4 条 官庄综合门户网提倡网络真实。“上网越久越真实”,官庄综合门户网站赋予真实网友最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官庄综合门户网站鼓励网络对真实世界的贴近和模仿,将网络带入现实。

第 5 条 官庄综合门户网给网友提供各种网络服务和制订公共规则,管理公共区域的秩序;对于网友在论坛发布的一切内容,官庄综合门户网站将有权在站内使用,并视作已经得到作者的授权,同时不必支付相应稿费。

第二章、ID管理规则
第 1 条 网友请勿使用以下内容注册ID: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与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有使用以上ID者,管理员有权关闭或封掉该ID。

第 2 条 明确反对使用“马甲”发表恶意攻击、相互吹捧、哄抬价格、一拉一唱演双簧等不负责任的言论,官庄综合门户网站对于这些ID,保留在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或关闭的权利。

第三章、发帖规则
第 1 条 在网站任何区域均绝对禁止发布任何与政治相关(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的言论和图片;绝对禁止张贴、散布、传播任何涉及反动和**内容的文章和图片。对于违反规则的帖子,请大家发帖以积极向上为主。官庄综合门户网有权随时对不合乎规定的帖子进行删除,并禁止发帖人ID。

第2条 为了保证网站的生存和稳定发展,请勿谈论政治时事。任何发表的言论或图片都不得出现违背**公德,损害论坛和网站利益的内容。对于违反规则的帖子,官庄综合门户网有权随时进行删除,以下内容为严禁内容,一经发现本论坛有权进行封闭ID的处理。

    1) 包含、传播**内容,提供**图片,**影片下 载;
    2) 利用视频聊天组织****表演,通过语音聊天、聊天室进行****活动;
    3) 提供**网站地址链接服务;
    4) 一些格调低下,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负面作用的网站产品宣传等;
    5) 利用网络做**、**等非法内容或链接非法网站;
    6) **(涉枪、**、爆炸品、**、**等);
    7) 违反国家和平统一政策;
    8) 其它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9) 任何商业行为,如:特价、清仓、商家、淘宝店链接、个人信息内广告信息等;
   10) 禁止任何广告行为,包括通过论坛短信方式发出的;

第3条 提倡网上道德,任何发表的言论或图片不能带有明显攻击、污蔑性文字,不能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要尊重他人的作品,以善意的态度进行评论和讨论,同时应把讨论局限在作品本身。对于违反规则的贴子,官庄综合门户网有权随时进行删除,对于屡次违反的,本论坛有权禁止该ID。

第4条 官庄综合门户网鼓励和尊重原创内容,不提倡转载,如果确实因为讨论需要转载,建议直接转载内容,并做出获得原作者授权的承诺,此类贴子如果出现版权纠纷,官庄综合门户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反转载要求的贴子,官庄综合门户网有权随时进行删除。

第5条 请勿在网站任何区域里对其他网站、论坛进行不负责任的评论或指责,一经发现,官庄综合门户网有权随时进行关闭或删除。

第6条 官庄综合门户网版块中设有多个不同类型的讨论区域,建议网友根据所发主题内容选择相应的讨论区发表,官庄综合门户网版块中开设有心情官庄、百姓话题、心灵驿站、休闲灌水等栏目,专门用于发表各类讨论话题。如果发表的主题与所在论坛栏目主题不符,官庄综合门户网论坛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对其进行转移或者直接删除,同时不必通知发帖人。

第7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官庄综合门户网中发表具有商业性的主题、活动或广告,必须获得本站的许可,否则官庄综合门户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随时进行关闭或删除,同时不必通知发帖人。

第8条 由于资源有限,上传图片的文件大小最大不超过200K,上传图片只接受gif、jpg格式。

第9条 上传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由发贴者自行负责。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由发贴人承担,官庄综合门户网概不负责。

第10条 论坛中发布的文章只代表发表人个人观点,不代表官庄综合门户网的立场。发表人承担一切因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11条 发帖请根据帖子实际情况发到最符合的栏目,不得一帖多发,否则官庄综合门户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随时进行关闭或删除,同时不必通知发帖人。

第12条 个人信息(签名、自定义头像等)不得出现商业网站链接、广告等信息,论坛版主有权进行修改、警告及ID禁止

第13条 对于版主的管理操作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管理员,对于辱骂版主及短信骚扰者,管理员有权禁止其ID

第14条 本论坛为公益交流论坛,禁止任何商业广告,本镇企事业单位发布展示性广告,需要经本站审核许可,方可发布,私自发布带商业性质的广告,版主有权删除及禁止发贴者ID,有广告或者VIP专栏需求请联系(论坛短信)论坛管理员:官庄镇社区。

第四章对于封闭及删除ID的原则
第1条 对发表违规内容的、商业广告的(各种非本镇企事业单位展示性、商业行为、以处理等名义进行的交易、商家行为等)、主题讨论范围之外的贴子的、恶意攻击网站、恶意攻击版主及其他会员者,版主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封禁12小时、24小时至48小时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由管理员做出永久封禁的处理。具体封禁按一个月内警告累计三次者禁止ID。在警告的同时斑竹会将其被警告帖子及ID列入各栏目置顶的斑竹工作日志(或列在公告栏目置顶的管理员工作日志中),并通过论坛短信通知,当通知到第三次的时候将同时禁止该ID 3天,如率教不改者将永久封闭该ID。

第2条 对恶意灌水的ID,论坛管理员和版主将先通过论坛短消息采取警告措施,如不听规劝,版主或论坛管理员有权封禁其ID,同时不必告知该用户。本论坛商业栏目及灌水栏目均不在积分计算内。

第3条 违反第三章第12条的,将给予警告,不听者论坛有权禁止该ID

第五章 ID解禁
对于解禁ID的的原则对于被禁止的ID,可以通过斑竹工作日志了解到处罚原因,并可以直接与论坛管理员联系,只要保证不再范类似问题,论坛还是可以给于ID解禁的处理。

第六章签名档管理细则

第1条 签名档为会员做自我介绍、显示个性、抒发感情、表明立场之用。签名档不得出现侮辱性言语,挑斗,挑逗以及不健康内容、宣扬反动、封建迷信、**、XX、**、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第2条 为了方便论坛阅读,签名档长度根据各自级别限定有所不同。请勿用作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违反规则的,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向网友提出整改,限期3天修改,否则管理员有权封闭ID。

第3条 本论坛严格禁止各种产品交易类的商业信息,个人二手交易版块待上线中,规则请等上线后会放置在版块规则公告处,商家需要广告发布请联系:admin@gzz.so

第4条 本论坛已经开启昵称功能,注册通过审核后的会员即可使用,但是禁止在昵称中发布与广告交易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将立即禁止!

一旦您在本网站留言,表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上述注意事项。
网站管理员对违反以上论坛规则的发帖将予以相应处理。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官庄综合门户网所有
发表于 2010-10-18 0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支持!
发表于 2010-10-18 08: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s:2][s:2][s:2]
发表于 2010-10-18 09: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一下,银元怎么来呀?
发表于 2010-10-18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大官庄) 的帖子

回楼上,现在论坛没开放银元
孤独中消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0-18 14: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8-24 2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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